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昆山市从事美容美发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为实现同行业的共同意愿、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并经昆山市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自律性行业社团法人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积极开展信息交流,人员培训,行业评比,技艺交流等各项活动。为全市的美容美发单位及从事该行业工作的人员服务,促进行业进步和发展。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昆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业务指导,并同时接受昆山工商局,昆山市民政局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昆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内。
第六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叁万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的调查及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为经营者决策提供服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为美容美发行业的健康运行、良性发展出谋划策。
(三)进行经营指导,开展技能培训、组织技艺交流,提供信息服务,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技术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
(四)选树行业标兵,弘扬文明经营新风,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美容美发行业的管理工作,发挥助手作用。
(六)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经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从事美容美发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后即为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对理事会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撤换意见;
(四)向协会反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五)要求协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六)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四)爱岗敬业,遵章守法,文明经营,礼貌服务;
(五)诚实守信,团结互助,遵守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六)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并确定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四)民主协商选举产生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理事会;
(五)聘请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七)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协会的执行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所产生的理事会。
第十五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协会工作。理事会议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召集。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吸收和除名;
(六)增补及撤换理事;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
第十八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理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会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九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的任期为二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章 经费及使用
第二十条: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利息。
第二十一条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接受理事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收费与管理办法。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即行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提出书面终止意见。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昆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昆山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5年10月26日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昆山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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